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06.6.19設立,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獨立董事(三席)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

  1.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
  4.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
  5. 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6.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7.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8.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9.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10.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11.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2.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13.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113年度工作重點:

一、審閱財務報告,執行情形:

  • 113 年 3 月 11 日完成 112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3 年 5 月 06 日完成 113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3 年 8 月 09 日完成 113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3 年 11 月 08 日完成 113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執行情形:

於 113 年 3 月 11 日審議本公司 113 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繼續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陳晉昌、廖福銘會計師其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並送董事會決議。
113 年 3 月 11 日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進行座談,以了解如下事項: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品質指標AQI
  • 獨立性:查核人員、事務所及聯盟事務所
  • 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 112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範圍
  • 112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發現
  • 重要證券管理法令更新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執行情形:

  • 113 年 3 月 11日完成本公司 112 年度內控聲明書之審議,並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3 年 5 月 06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3 年 6 月 21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3 年 8 月 09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3 年 11月08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擬定114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

四、內控相關法規訂定及修訂,執行情形:

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更新法令,113 年度完成修訂之重要規章,並轉呈董事會決議:

  1. 113 年 5 月06日修訂或增訂本公司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
  2. 113 年 11 月 08 日修訂或增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規範]。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執行情形:

  • 113 年 6 月 21日通過為100%持股子公司營運所需,於一定額度內授權對其短期融資,並轉呈董事會決議。

開會情形

年度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 B )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1、註2)
備註
113年度
第三屆
開會5次(A)
召集人暨主席 金昌民 5 0 100%  
委員 陳復銓 5 0 100%  
委員 蔡漢威 4 0 80%  
112年度
(第二屆及第三屆)
每屆各開會2次(A)
召集人暨主席 金昌民 4 0 100%   112.06.13連任
委員 陳復銓 2 0 100% 112.6.13改選後新任
委員 蔡漢威 2 0 100% 112.6.13改選後新任
委員 簡信男 2 0 100%  
委員 鄭谷龍 2 0 100%  

會議議案及決議

年度 檔案下載
113年審計委員會議議案及決議 查看
112年審計委員會議議案及決議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