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受僱人等內部人,不得有內線交易或市場資訊不對稱行為之獲利情事;本公司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將公司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經常且即時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設置之網站提供訊息予股東。因此,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本公司已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10 條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若上述內容消息,對本公司已發行之前述有價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時,公司內部人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即在該消息明確後,須符合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公司之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有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之行為。
| 宣導場合 | 出席人員 | 宣導日期 | 宣導單位 | 宣導內容 | 宣導時數 |
|---|---|---|---|---|---|
| 董事會會議 | 全體出席董事及經理人(副總經理、稽核主管、財務部主管) | 113/11/08 | 公司治理單位 | 內部人持股異動與證交法相關規定 | 0.5小時 |
| 董事會會議 | 全體出席董事(新任)及經理人(副總經理、稽核主管、財務部主管) | 112/8/7 | 公司治理單位 | 內線交易與誠信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 | 0.5小時 |